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演进与河南实践

时间:2025-07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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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在我国经历了从萌芽到成熟的渐进式发展历程。1999年8月17日,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》,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初步确立。2001年3月5日,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《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》,进一步规范了原产地标记的认证和管理工作,为地理标志的认定与保护提供了更清晰的操作路径。2005年7月15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施行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,同时废止原有规定,通过制度优化让地理标志保护体系更加科学完善。2018 年,地理标志管理职责划归国家知识产权局,实现统一监管。此后,《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》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一系列重磅文件密集出台。2024年12月10 日,《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》发布,标志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进入了标准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。

在国家战略引领下,河南省积极响应,以政策创新为抓手,构建起一套符合省情的地理标志发展体系。2020年11月23日,《河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》出台,确定了五大重点工作任务,即健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体系、深化地理标志产业经济融合发展、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、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、大力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能力建设。2023年12月1日,《河南省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(2023-2025 年)》印发实施,明确提出构建具有河南特色、全国领先的地理标志培育、运用和保护体系的目标,并设定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、商标总量等具体量化指标。此外,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奖补办法(试行)》《河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》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,为地理标志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撑。

地理标志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,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正以千年农耕文明为底色,连接着传统与现代,书写着乡村振兴与区域发展的新篇章,为中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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